
,“你给我写了,记得模仿我的字迹。” 刘墨点头,他是他家郎君的贴身小厮同时也是伴读,从九岁被买回来起就跟在他家郎君身边,陪着他家郎君去私塾里读书,给他家郎君研磨。 他家郎君读书不用功,三天打鱼两天晒网,没个正经。那是因为刘煜从小家里就有钱,没吃过苦,做事随心惯了,也认识不到读书对他有什么用。不像刘墨,被卖前,家里就穷,十分羡慕有钱人家的孩子能去私塾,对读书很是渴望。 后来来到刘家,因为要陪着自家郎君读书,便有了光明正大的机会,刘墨很是用功,他也是聪明,在课堂上先生讲的都能记住,即便回来没有复习学习的时间,却在课业上也很精进。 有一次先生布置的功课,刘煜贪玩没写,怕第二天被先生罚,就逼着刘墨给他写。 没想到刘墨写的竟然还得到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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